江苏省阜宁师范附属小学学校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全面推行素质教育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实施依法治校。创建创新教育品牌特色学校,为每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提供优质教育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:学校是一所县级六年制公立完全小学,是江苏省实验小学、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、盐城市电化教育特色学校、国家“十五”课题实验基地。
第三条:学校以“团结勤奋求实创新”为校风,以“改革开放奉献奋进”为教风,以“诚实刻苦尊师守纪”为学风。
第四条:学校的总体发展思路是“一化三带动”,以教育思想的现代化,带动办学条件的改善,带动教师队伍的建设,带动办学品位的提高。学校的近期目标是,以教育科研为先导,以实验新课程标准为载体,积极进行和谐教育的实验研究,创建和谐教育品牌学校和现代教育技术特色学校。学校的中期目标是,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,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教学。让学生享有与世界同步的优质教育,建成轻负担、高质量、小班化教学特色学校。学校的远期目标是,建成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一流管理、一流师资、一流质量的现代教育技术品牌学校。
第五条:学校的办学理念:为家长今天的需要而服务,为学生明天的发展而教育。校训,天下大事,必巨于细;校歌是《托起希望的太阳》。
第六条:每年9月8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。
第二章 行政管理
第七条:学校由阜宁县教育局主管。学校设校长1名,副校长若干名。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,主持学校全面工作,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和后勤工作。校级班干部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,由教育局按照班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竞聘选拔任命上岗,校长任期为五年。
第八条:学校下设教导处、教科室、德育处、电教处、大队部、总务处等中层职能部门,各处设主任1名,副主任若干名,年级组设正副组长各1名。各部门在校长室领导下履行规定的职能。中层班干部实行竞聘选拔制,每三年聘一次,由校长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。
第九条: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、教师聘任制、岗位责任制、结构工资制(详见《阜师附小教职工考核奖惩细则》)、校务公开制。
第十条: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灵魂,应具有主见、远见、创见的品格,要有精深的教育理念,全新的教育理念,坚实的育人信念;敢为人先的志气,标新立异的勇气,与时俱进的锐气;为民族的未来着想,为学生的前途着想,为学校的发展着想。廉洁从教的高尚情操。
第十一条:校长拥有校内重大事务决策权,人事任免决定权,财务基建审批权,自主招生管理权。
第十二条:校长必须履行依法治校,树立良好的校风、教风、学风,保护师生合法权利义务;按教育规律办事,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义务;坚持民主集中制,发挥领导班子集体智慧与力量,形成优秀领导集体的义务;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培养创新型教师队伍,创建特色学校的义务;加快校园、校舍、教学设备建设,优化育人环境,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的义务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。
第十三条:学校党组织是学校政治核心,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,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,负责对学校干部的培养、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,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,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。
第十四条: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的机制,教代会行使的职权:
⑴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,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,发展规划,改革方案,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,提出建议。
⑵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,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,晋升或处分、免职。根据教育人事部门统一部署,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。
⑶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、考核方案、奖惩条例及各种重要的规章制度。
⑷讨论决定学校职能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问题。
第十五条: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,建立群众性民调组织。
第十六条:加强组织监察工作,建立学校内部监督制度,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检查、督导、评估、鉴定、激励。
第十七条: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,校长决策,中层指挥,年级部教职工具体实施,一级管一级,一级对一级负责,各级职责明确,齐心协力,不断开拓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。
第十八条:办好家长学校,开展阳光课堂活动,主动接受社会、家长、学生的舆论监督,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。
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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